武漢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樞神經系統用藥改擴建項目監測報告
2022 年 7 月 8 日,武漢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根據《中樞神經系統用藥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本項目在現有創新中心大樓三層局部區域改造,通過簡單改造 2000m2 區域作為項目研發實驗室。項目完成后具備間苯三酚注射液 400L/年、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 35L/年、奧卡西平片 12kg/年、奧卡西平混懸液 100L/年、注射用尿激酶 200L/年、利巴韋林注射液 200L/年的研發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武漢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委托武漢華咨同惠科技有限公司承擔“中樞神經系統用藥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技改項目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取得了《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生態環境和水務湖泊局關于武漢人福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樞神經系統用藥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武新環告[2021]12 號)。項目于 2021 年 5月開工,并于2022 年 5 月進行調試。目前,主體工程運行穩定、各類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竣工驗收監測條件。
(三)投資情況項目實際總投資與環保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 4000 萬元,其中環保投資 17 萬元,占總投資額的 0.4%。
(四)驗收范圍明確本次驗收的范圍
本次驗收內容為:創新中心大樓三層研發實驗室及配套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階段略有變動:廢氣治理設施發生變化、新增水洗除塵器廢水,但不會導致污染物排放增加 10%及以上,不屬于重大變動,無需重新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設備清洗廢水、純水制備廢水和水洗除塵器排水等,主要污染物為 COD、BOD5、NH3-N、SS 等。項目廢水進入公司污水處理站處理再排入豹獬污水處理廠處理。公司污水處理站采用“混凝+水解酸化+IC 反應器+A/O”工藝,污水處理規模為 800t/d。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片劑制備過程中產生的含塵廢氣和實驗過程中揮發的酸霧及揮發性有機廢氣。包衣廢氣經水洗除塵器處理后與其他廢氣一起通過樓頂排氣筒 DA006 排放;實驗廢氣與其他廢氣一起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樓頂排氣筒 DA006 排放,高度 25m。
(三)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為集氣風機等設備噪聲等,噪聲值約為 65~85dB(A)。企業采用隔聲、降噪措施等措施后,項目運營期噪聲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不新增勞動定員,不新增生活垃圾,項目固廢主要包括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廢滲透膜,危險廢物:實驗廢物、廢活性炭、污水處理污泥等。本項目依托現有 150m2 的危險廢物儲存間和一般固廢暫存間。危險廢物暫存間采取了防曬、防雨、防滲等措施,設置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項目危險廢物分區暫存于危險廢物儲存間,定期交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妥善處置。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公司已按要求規范化建設廢氣、廢水排放口,廢水排放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監測 pH、COD 和氨氮,在線監測數據已與生態環境局聯網。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廢水中常規因子排放濃度(最大值)為 pH 值:7.4(無量綱)、SS:12mg/L、COD:15mg/L、BOD5:5.4mg/L、氨氮:0.362mg/L、總磷:0.29mg/L、總氮:6.61mg/L,滿足豹澥污水處理廠接管水質標準要求;動植物油排放濃度(最大值)0.11mg/L,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標 4 三級標準;特征因子急性毒性(HgCl2 毒性當量)排放濃度(最大值0.05mg/L,滿足《混裝制劑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8-2008)表 2 中標準限值。
2.廢氣
項目 DA006 排氣筒中顆粒物、氯化氫排放濃度均未檢出,VOCs、氨排放濃度(最大值)分別為 0.282mg/m3、5.03mg/m3,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 2 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無組織廢氣中氯化氫未檢出、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最大值)0.63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廠界東側晝夜噪聲監測最大值 60.8dB(A)、50.2dB(A),南側晝夜噪聲監測最大值 63.1dB(A)、51.4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4a 類標準要求;西側晝夜噪聲監測最大值 57.5dB(A)、46.9dB(A),北側晝夜噪聲監測最大值 55.1dB(A)、45.1dB(A),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危險廢物已與湖北省天銀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有限公司和湖北匯楚危險廢物處置有限公司等有資質單位簽訂危廢處置協議,實驗廢物、廢活性炭、污水處理污泥均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
5.污染物排放總量
全廠廢水 COD 排放量 3.375t/a、氨氮排放量 0.338t/a,滿足公司總量控制指標 COD8.87t/a、氨氮 0.89t/a 的要求;本項目顆粒物排放未檢出,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 0.001t/a,滿足環評揮發性有機物總量管理指標 0.014t/a 的要求。
五、驗收結論
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其審批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竣工驗收條件符合相關規定,主要污染物實現了達標排放,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環環評[2017]4 號)要求,可以通過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1.進一步完善廢氣處理設施的變更說明;
2.加強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運行管理,定期更換活性炭;
3.補充相關圖件。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組名單附后。
2022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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